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我市少年儿童营造良好的“六一”节日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专业)在籍学生。
二、展示项目
展示项目分科技制作、作文、艺术展演三个大类,其中,艺术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两类。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5月30日。
地点:市实验小学。
四、组织实施
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校开展活动阶段(4月10日至5月9日)。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广泛开展活动,并组织好校级比赛和展示,把学校的素质教育引向深入。县(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学校选拔,确定参加县(区)级比赛项目。
2.县(区)级展演及市级评选阶段(5月10日至5月29日)。全市分沭阳、泗阳、泗洪、宿豫、宿城和市直(含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六个赛区,由各县(区)和市直分别组织展演。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作品和节目参加市级庆“六一”文艺展演。
3.市级庆“六一”展演阶段(5月30日-6月10日)。⑴“六一”期间,市教育局组织庆“六一”少儿文艺演出,展示各赛区评选出来的优秀节目。⑵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集中展出。
4.训练提高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对部分市级优秀作品进行训练提高,参加市级大型活动展演并报送发表。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三大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辅导教师奖若干名。
2.优秀科技制作、书法、美术作品将集中展出,并推荐发表。
六、有关要求
1.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市级成立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本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基层学校(幼儿园)在校生全员参与。各中小学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挂帅,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2.此次活动,是我市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又一次大促进、大交流、大检阅。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对学校的展示活动加强督查和指导,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县(区)选拔工作,确保质量。市教育局将组织活动组委会成员,对各县(区)及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导。
3.各学校要积极动员学生全员参与学校和班级各类兴趣小组活动和校级同名比赛、展示活动,确保每个学生都做到“六个一”,即做一件小发明制作、读好一本书籍、讲好一个故事、唱好一首歌、画好一幅画、写好一幅字,把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各级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权。活动参加者一经投稿,表明接受上述约定。
5.此次活动经费由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单位自行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6. 县区和市直集中展示期间,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做好领导工作,加强对参赛人员管理,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3.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科技制作作品申报单
4.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作文类优秀作品初选篇目表
5.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艺术展演作品统计表
6.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艺术表演节目申报单
7.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艺术作品申报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组委会
成 员 名 单
主 任委员:孙其松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葛高元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电大校长
冯霄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袁 龙 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马斯光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工会主席
委 员:张德超 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
市中小学教研室主任
张用录 市职成教教研室主任
王绿叶 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处长
彭青春 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
赵吕森 市中小学教研室副主任
李德明 沭阳县教育局局长
薛 伟 泗阳县教育局局长
马斯兵 泗洪县教育局局长
张大勇 宿豫区教育局局长
陈 迅 宿城区教育局局长
彭德权 宿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祝兴俊 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杨 兵 市应用职业学校副校长
吴庆霖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党委书记
汤成军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长
陈向阳 宿迁中学校长
房立阳 市青华学校校长
许昌良 市实验学校校长
徐维军 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附件2:
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一、科技类
1.科技小论文(观察日记)
引导学生通过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对某些科学现象进行设疑、观察和试验,并得出科学结论。
2.科技制作
现场演示科技制作作品的功能、特点,并讲解设计思路和科学原理。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展示要求:
(1)每篇科技小论文(观察日记)和制作作品的作者不得超过两人;科技制作另备说明5份,以供评委参考。
(2)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单位通过选拔将优秀作品(含科技小论文)连同申报单(见附件3)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将图片发至:sqmf2350@126.com,电子图片下方写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上报作品数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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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沭阳
县 |
泗
阳
县 |
泗
洪
县 |
宿
豫
区 |
宿
城
区 |
宿迁经济开发区 |
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
市
直 |
|
作品数 |
65件 |
35件 |
35件 |
25件 |
25件 |
2件 |
2件 |
13件 |
4.参赛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
5. 奖励办法:市教育局组织评委,评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80名、三等奖100名,以及优秀指导教师20名。
二、作文类
主题和内容:
1.以“为家乡骄傲、为中国自豪”为主题,引导学生感受改革开放30年祖国和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抓住08奥运和航天事业的重大事件,激发学生爱国情怀,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以感恩教育为主题,引导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学会知恩、感恩,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要理解父母养育之恩。教育学生热爱生活,尊重父母,尊重他人,增强学生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有关要求:
1.要求学生从以上2个主题中选择一个,自我命题作文,文体不限,字数不超过1000字。
2.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按照中小学生数千分之二的比例,选出优秀作文,并根据初评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将《宿迁市第四届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特长优秀作品初选篇目表》(见附件4)和作品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sqmf2350@126.com)。
3.请在参赛作文(包括电子文档)的文末写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参赛作文上报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
4.奖励办法:市教育局组织评委,评出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以及优秀指导教师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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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沭阳
县 |
泗
阳
县 |
泗
洪
县 |
宿
豫
区 |
宿
城
区 |
宿迁经济开发区 |
湖滨新城卡发去 |
市
直 |
|
作品数 |
70件 |
60件 |
60件 |
60件 |
60件 |
15件 |
15件 |
50件 |
三、艺术展演类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以“我自信我成功”为主题,体现成功理念教育,品尝成功的喜悦。教育和引导学生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积极生活,回报社会。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鼓励原创。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活动分组
分为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
(三)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管弦乐、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6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管乐、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4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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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沭阳县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开发区 |
湖滨新城开发区 |
市
直 |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小学 |
幼儿园 |
|
节目数 |
16 |
5 |
12 |
4 |
13 |
4 |
11 |
3 |
11 |
3 |
1 |
1 |
1 |
1 |
7 |
5 |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4)语言类:小品、情景剧等(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5)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组织展演活动时,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数量请适当考虑组别分配,同时,声乐类节目不得少于30%、器乐类不得少于20%、舞蹈类不得少于30%、语言类不得少于10%。请六大赛区于5月10日前将参加市级评选的节目统计表和申报单(见附件5和附件6)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上报节目分配如下:
(6)市级展演时间为:2008年5 月30日。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55cm或55×80cm),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cm),卡通画(单幅4开或短篇4格为16开),A4纸。
(2)书法: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字体不限。
(3)参赛作品无需装裱,须将申报单(见附件6)粘贴在作品背面。
(4)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单位通过展演活动,选拔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上报作品数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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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沭阳
县 |
泗
阳
县 |
泗
洪
县 |
宿
豫
区 |
宿
城
区 |
宿迁经济开发区 |
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
市
直 |
|
作品数 |
40件 |
30件 |
30件 |
30件 |
30件 |
5件 |
5件 |
20件 |
(5)奖励办法:市教育局组织评委,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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